Wednesday, September 6, 2017

簡易法庭訴訟記


美麗的華盛頓湖畔小公寓的歲月,最後以訴訟案結業,也實在是始料未及。

先說說華盛頓州的租屋法規吧。華盛頓州規定房東必須在房客搬走的二十一天之內,歸還房客押金,加上明細說明扣款原因;我搬出之前的公寓將近一個月,之前的房東無聲無息,押金不見蹤影,寫了好幾封信,三催四請,一個多月過去了,房東給了很多藉口,押金還是沒有下文。

碰上這種人怎麼辦?上法庭吧!根據法律規定,如果房東沒有遵守二十一天條款,我這個房客可以上法院求償押金。這種房東房客之間的糾紛,一般都上簡易小型法庭解決。有法律保障,聽起來不錯吧?但是簡易小型法庭訴訟案,凡事都要自己來,非常瑣碎。

首先,要寫題告文,這個算是簡單,上網下載表格填寫,到地方法院提交繳款,書記官就會給開庭日期時間。困難的是,這種民事法案,法院可不幫你通知被告人 ,原告人必須自己通知;有幾個方法,郵寄掛號信讓房東親筆簽收;或是讓第三方(題告人以外跟案件無關的十八歲以上成人)將出庭通知書交給本人。

先試試用郵寄掛號信吧。不意外,郵差投遞時間房東不在,事後也沒有去郵局領件,原件退回。只好找人幫忙親自送件……

就在這個時候,前房東終於寄來一張支票,扣了好幾百塊錢,完全沒有明細,沒有任何說明,也沒有付上回郵地址。問題來了,到底是要不要為了幾百塊錢美金繼續這個訴訟?對親朋好友的說法是,我這麼做事為了要給這個惡房東一個警告,不能讓他繼續欺負其他的房客,我是為了整個社區的利益而提告!但是,內心深處,也是為了想給自己出口氣!房東惡意拖欠我的押金,從來沒有給過明細,做事不照法律規定,你當我是好欺負的嗎?租房期間的種種不快也是催化劑,累積了一大堆的負面情緒,好吧,上法庭見,讓你知道我不是好惹的!另一個原因,不能讓自己懶惰的個性繼續得過且過,只要是對的事情,一旦起頭了,一定要堅持到底,直到完成!

血氣方剛的決定繼續題告,但是怎麼繼續?怎麼將通知書交給房東啊?就是要花錢請專人送件,也必須有明確的地址才有希望碰上本人,這個房東狡兔有三窟,上哪裡找到本人?這個時候,救星出現了,之前同棟公寓的舊鄰居尼爾找我吃飯敘舊,答應幫我回去舊居試試看能不能碰上房東,將通知書親自交給他。非常湊巧,房東只是剛好到舊居辦雜事,這麼巧的時間點,就讓尼爾碰到了,題交通知書成功!訴訟得以繼續,接下來就是等待出庭了。

簡易法庭十分簡易,一切採取自助,法庭上自己說明案情,律師不能到場。準備出庭其實蠻簡單的,把租約,押金退款支票,和房東之間的往來通訊紀錄準備一下就差不多了。開庭當天房東沒有出現,說實在的,鬆了一口氣,如果他出現的話我不知道會不會和他當庭開罵起來?我要求支付法庭費和律師諮詢費用,遠少於房東扣押的租金,法官查看了一下我提交的證據,問了幾個問題,就宣判答應求償,結案。

勝訴了,下一個步驟還是要自己來……要通知房東付款給我,還好這次法庭沒有再要求要親筆簽收信函,簡單一點,藉著信件追蹤,證明法院判決書已經成功投遞到房東現在住處。

花了著麼多時間精力,繞了這麼一大圈,還不一定能拿到罰款呢。儘管如此,這個判決結果已經進入正式法庭紀錄,證明我的無聊,提醒著房東,也紀錄我這個夏天,沒有輕易放棄的,一個特別的經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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